第(2/3)页 只是,用什么兵器好呢…… 就算对方压制了境界,就算对方兵刃不出鞘,到底也是个开府强者,自己绝不能大意, 玩什么空手接白刃。 一寸长一寸强, 点到即止的比试,更是如此。 他最趁手的兵器自然是“云从”宝剑。 但此剑已经在崇虚馆前当众展示过, 一出剑就会被认出是陆双的那位“杨世叔”。 自己大可事后一走了之,但陆双的家在这里呢。 凝思数息,他忽而走到程莺莺跟前,耳语几句,后者红着脸取下头上一根银色簪子,递到他手上。 “你要用这银簪与我过招?”张仲坚见状微微皱目。 金银虽贵重,但硬度跟铜铁无法比拟。他手中的短匕是精钢所铸,银簪怕不是一碰就折。 那还比个屁? “说来惭愧。马某家中清贫,此番为了来江南探望程二娘,不得不卖掉当初的定情信物。但又怕无法相认,所以用铁打了一根一模一样的。” 杨遇安举起手中簪子,好让众人看清,而后侧过脸:“莺莺,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不会!马郎来蒋州见我,比什么金啊银啊都珍贵!”程莺莺痴迷地凝视着少年如诗如画的侧颜,心道你此刻就算把我卖了我也认了。 “原来此簪还有这么一段故事。”张仲坚微微点头,“那用它来为你二人搏一个前途,倒也合适。” 杨遇安选择铁簪还有一个原因。 对方用短匕,自己若用长剑,这气势上不就矮一头了么? 他是来闹场子的,气势最为重要。 铁簪对短匕,长度相当,自己不至于吃亏,又不会显得占别人便宜。 还顺手暗喻一波少年少女两心合一,完美。 总之,双方无异议,其他人不敢有意见,战斗一触即发。 虬髯客脚步开动,一拳径直轰来。 是的,虽然对方握着短匕,但在杨遇安眼中,对方根本不是在用匕首,而是在出拳。 《开皇六式》,拳法一。 这套周、隋两代共用的军中下都督拳法,没有任何花哨,就是直来直去的一拳。 之后的拳法二、拳法三,乃至其他更高级的拳脚功夫,都是从这看似简单的一拳演化而来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拳法一,也可视为一切拳法的根基。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天下万物。 但千变万化,都离不开源头这个“一”。 可惜绝大部分修行者都不能参透这个道理,忽视了这个“一”的重要性。 面前的张仲坚显然不在此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