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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云琅就喜欢吃鲇胡子鱼。

        云婆婆烹调的鲇胡子鱼堪称人间美味。

        硕大的鲇胡子鱼狠狠地过两次油之后,然后就斩成大块,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葱姜蒜花椒爆香,红烧肉一样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块丢进去加上黄酒一焖。

        只要鱼肉出锅,那香味能把人馋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饭,米饭,高粱米上一搁,再浇一勺子鱼汤……

        天啊,人间从此别是洞天。

        后来有点钱了,云琅就学着跟人吃清蒸鱼,据说这种吃法比较高级,能体现出食物的本味来……

        只是,一条腥不拉几的鱼放进盘子里,加几片葱姜,倒点蒸鱼油弄出淡不拉几的鱼,实在是难以入口,于是,云琅每次都面含微笑优雅的吃着清蒸鱼,速度很慢,很多时候,桌子上其余的菜都吃完了,就剩下大半片清蒸鱼依旧优雅的摆在盘子里,非常的好看。

        且不论是两个腮的鲈鱼,还是八十个腮的鲈鱼,下场都差不多,每个吃到清蒸鱼的人都说鲜……却不愿意多吃。

        西北人大鱼大肉惯了,没有一条精致的南方人舌头,就不要装模作样,喜欢吃鲜味,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鲇胡子鱼最大的好处就是油多,肉厚,刺少,泛着黑光的鱼肉丢进滚烫的热油里面,仅仅是鱼皮爆裂的声音就能足足绕梁三日。

        云琅给鱼过油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围满了馋涎欲滴——不,馋涎已经滴下来了的食客。

        二十个脑袋加上一只老虎脑袋把大锅围得严严实实。

        “要大火,大火……”

        褚狼见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给力,立刻把兄弟拉开,自己蹲在炉子边上,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挥舞,火苗子一下就窜起一尺高。

        葱姜蒜,花椒在热油里刚刚翻了一个滚,味道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一大盆子已经炸好的肉段就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所有的香味都被鱼肉笼罩,只能一丝丝的进入鱼肉。

        几勺子肉汤进了大锅,云琅把巨大的蒲草编织的锅盖扣在大锅上,对身边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后,就好!”

        食客们齐齐点头,包括那颗老虎头。

        世上有一种客人非常的讨厌……专门赶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拜访。

        平叟就是这样的客人。

        他带来了云琅想要的茶叶,跟一些赶制好的工具。

        云琅一点都不喜欢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叶只有平叟那里才有,至于工具,现在已经是卓氏最大的钱财来源。

        安排好随行的车夫跟护卫之后,平叟随着云琅一起进了云家主楼。

        在云琅的帮助下脱掉厚重的裘皮,他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庄子里的小仆役为何会恶狠狠地看着我?老夫似乎没有伤害过他们吧?”

        云琅给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们确实很恨你啊。”

        平叟顿了一下道:“没道理!”

        “怎么就没道理了?我刚刚做好了美食,你就带着五六个人来了,你们多吃一口,他们就会少吃一口,人是你带来的,他们不恨你恨谁?”

        平叟用力的呼吸两口,然后就哈哈大笑,拍着手道:“好运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们恨,老夫也认了,这顿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话刚刚出口,平叟的脸色就变了。

        一头斑斓猛虎懒洋洋的上了楼,先是用绿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后凑到平叟身边闻闻,最后就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身边,把脑袋搁在爪子上闭目养神。

        平叟是一个见过大风浪的人,猛虎进来的时候虽然惊骇,见老虎对他没有恶意,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那种平和的模样。

        “这头猛虎是你豢养的?多长时间了?”

        云琅笑道:“两个月吧!”

        平叟满含深意的瞅瞅云琅身边的老虎,就不再提了,话锋一转,把一封帛书放在云琅面前道:“这是卓氏铁器作坊的两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满意,满意了,我们再说别的。”

        云琅将帛书推还给平叟道:“我以后打算埋头种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了。”

        平叟似乎料到云琅会这样说,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你这样的大才,可不是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纳的。

        大丈夫纵不能展翅高飞,也一定要高歌猛进,像你这样一头钻进泥里算怎么回事啊。”

        云琅皱眉道:“我也想飞,也飞了,结果被你们一脚踹进了火坑里,又高歌猛进了,结果……呵呵!”

        “百折不挠方为大丈夫!”

        “赶紧拉倒吧,我回来之后仔细思量了我这半年多的作为,结果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两尺高了。

        还百折不挠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挠了一次就被五马分尸了。

        我决定了,以后就种地,给国家好好种粮食,熬到成年就娶一个丑老婆,别人看了会吐的那种,也不担心被纨绔抢走,再生几个丑娃娃,把这一辈子安稳的过完,我就算是赚了。”

        平叟皱着眉头道:“你用半年时间给自己弄了三千亩地,还弄了一个硕大的庄园,还是一千担的官身,这些都不说。

        仅仅是长平公主发话将你当子侄看这一点,就足以自傲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看看司马相如,三十几岁的人了,为了一个比马夫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卖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还委曲求全的不惜给薛泽家的子侄授课,他还不是在继续为官身拼命?

        知足吧,老夫觉得你十年内弄一个侯爵出来不是难事!”

        云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换一个好点的人跟我比啊?”

        “那就卫青,够资格了吧?”

        “还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弄来的功勋我不干,平公,你不用劝我了,我就打算种地了。

        这年头其实安全第一才是正确的事情。”

        平叟笑道:“长平公主果然没有猜错,你说我们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实上,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说?”

        云琅坐直了身子笑道:“占便宜的说我这个吃亏的在利用人,这话倒是新鲜,说说。”

        平叟钦佩的看着云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中而不自知,还窃窃自喜的以为占到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在你的算计之中。”

        平叟见云琅想要反驳,摆摆手道:“且听老夫说完,你一个布衣少年,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在荒野上,从籍籍无名到名满长安只用了半年时间。

        先是在路边用一只鹿引起众人瞩目,而后就故意激怒霍去病与你大战一场,你用取巧的法子战胜了霍去病,并且还弄下了一个清明之约。

        让老夫这等时时关注长平侯府的商贾,对你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因此,当你出现在荒野上的时候,与老夫对弈一局,让老夫对你印象深刻。

        并且立即怂恿大女将你收归门下。

        于是,你就有了一个可以让别人看到你施展才华的地方,仅仅是冶铁一项,就让卓氏从《盐铁令》的对立者,变成了合作者,就让老夫将你视作天人。

        而你还心有不足,利用了霍去病的好胜心,在短短时间里跟他结为挚友,然后再利用长平心怀天下的心思,弄出来了一个曲辕犁,通过长平直达天听,并且给自己弄了一个皇帝亲军的身份。

        即便到了此处,老夫已经对你的布局跟谋算佩服的五体投地,然而,你犹自不足。

        知道皇帝对于曲辕犁非常的看重,利用我们也想探探你根底的心思,假装委屈的抛出了耧车……

        天啊,然后你就原形毕露的要求皇家给你一块地,还必须是上林苑里的地。

        知不知道啊,当皇帝答应之后,老夫震惊的彻夜难眠啊!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妖孽啊……大汉国什么时候有布衣跟皇帝做交易这种事情了?

        两千万钱……天啊,你会在乎两千万钱?

        从知道皇帝给出两千万钱这个价钱的时候,老夫就知道这三千亩地已经是你的囊中之物。

        果然,你又抛出了水车跟水磨……几乎一个钱都不用就拿到了那块地。

        可笑,长平,卓姬还准备为你筹钱购买,你却另辟蹊径的搭上了旁光侯刘颖,利用墨家急需名声的迫切心情,逼迫人家为你修建庄园。

        知道陛下为何会忘记你的功劳吗?

        不是陛下舍不得一个名义上的关外侯,而是陛下已经对你生出了忌惮之心。

        如果不是你把庄园一定要安在上林苑,陛下可能会更加的担忧。

        整个过程堪称天衣无缝,水到渠成……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都在受益,所有人都有大好处,不论是卓姬,还是霍去病,亦或是长平,刘颖,乃至陛下。

        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你用事实告诉所有人,你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是有益的……

        于是,长安三辅就有了一个叫做云琅的羽林司马,一个只会给所有人带来好处的羽林司马。

        一个人人都想亲近,人人都想见识一下的羽林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