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6章 内阁和议院-《明末称雄》


    第(2/3)页

    现在内阁一下子缺了六位大学士,倒是让刘钧觉得也许应当趁机再改变下目前的格局。

    把帝国所有的行政大权归于内阁,而内阁由首辅主持,这等于是恢复了部份相权,加在顾首辅的权柄。当然,刘钧也不会去开倒车,再弄出一个宰相来。不过把行政大权集中到内阁中,由内阁来统领各部寺司局,这是有利的。

    原来的民务司、财务司、税务司、审计署等,刘钧准备再纳入到内阁的统领下。

    以后内阁首辅为主,次辅和群辅只是辅佐首辅的,权职明确,省的扯皮不清,但同时有这些首辅群辅在也是制约首辅的,避免首辅操权。

    “以后帝国行政事务,直接由内阁处理,你是首辅你拍板说了算。”

    “陛下,这不合适。”袁继咸连忙道。这个直接拍板的权利可是太大了,过去是拟票权,现在成了拍板权了,那可就是侵夺皇权了,袁继咸可不敢大意。

    刘钧笑了笑,“没什么不适合的,帝国事务千千万,朕就是日夜不休,也处理不完这些事情。因此,朕要靠内阁首辅来帮助处理,而太师你又靠次辅和群辅来协助你处理。各部尚书们处理自己的部务,重大事务报呈内阁会议,交由内阁大学士们处理。总之,这些事情都得有个章法,各部的侍郎、尚书,内阁的首辅、次辅、群辅们,你们负责的是总领,掌握的是全局。当然,内阁做出的处置决定也得抄送一份到司礼监,同时,还要抄送一份到议会审核,若有不当之处,也是有可能会驳回的。”

    “议会?”袁继咸皱眉,“是朝鲜议会一样的?”

    “有些相信,但不一样。”

    刘钧既然准备把行政权统交给内阁,强化内阁职责,但也不会光放权不监督。

    行政权交给内阁,当然还得有监督。

    但这个监督权刘钧不打算给都察院,都察院的职责应当是相当于最高检察院,大理寺是相当于最高法院,而刑部相当于警察部了。这三个部门是司法部门,都察院的监督的也应当只是纪律方面。

    至于行政监督审核这块,应当分离出来。在明朝时。朱元璋设立的六科给事中制度,就是专门行政审核的,六科对应六部,审核他们的行政命令。若是他们觉得决定不对,就可以驳回,那么这一行政决定就不能实行。

    现在刘钧准备把六科包含原来拥有审核权的中书给从行政这一块分离出来,成立一个专门的系统,刘钧打算这一块就叫议院。

    负责行政的内阁。他们做出的行政命令,上报皇帝同时,也得交给议院审核。若是议院审核不过,可以驳回,那么行政命令不能通过下达。

    当然,做为皇帝,刘钧对于内阁的行政决定,也有一票否决权,不管议院通不通过,只要皇帝干涉否则。就不能通过。

    虽然这样一来,皇帝依然是至高无上的,但相比起过去,事事得由皇帝审核批示,现在这种制度将明显更有效率。

    内阁拥有行政权,议院拥有行政审核权。

    都察院行使的是检察权,大理寺行使的是审判权。在都察院都御史和大理寺卿之上,刘钧准备再设一个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总领都察院和大理寺,负责帝国的司法事务。拥有司法独立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