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一天能赚五毛钱呢,都快赶上她半天的工资。 再说,她也不怕程语楠半路逃跑,主要是她有介绍信,没这个东西她都跑不出城。 况且,一个能住招待所的人,还差那五毛钱嘛。 “行啊,你随便骑,不过别把我自行车弄坏了!这可是我爱人好不容易才买回来的。” 程语楠点头,“放心吧陈大姐,我肯定很宝贝你的自行车。” 等程语楠看着她的自行车时,嘴角狠狠地抽搐了好几下。 是真的要命啊! 这他妈确定是自行车不是一堆废铁? 自行车一看就是组装起来的,自行车把还拐着道弯儿,铃铛还生了锈,好在大架子还不差,就是两个车胎颜色都不一样,应该是从其他地方拆卸下来的。 用那话说就是,除了铃铛不响其他地方都响。 陈大姐也觉得不好意思,“我爱人在运输队的修理部门,这车还是他东拼西凑给我弄出来的,你放心啊,这车绝对结实走起来也非常稳当,保证没问题。” 知道自己爱人的单位跟部门,她自带一股骄傲。 主要是修理部门的工人,比普通的工人待遇好工资也好,就是厂里都得捧着她爱人,所以,她是真嫁进了福窝。 “嗯好,那我明天过来骑车。” 约定好,程语楠就想出门逛逛省城的街道。 她还没来过这边呢,难得来一次,自然得熟悉一下。 现在的省城在程语楠眼里,到处都是灰仆仆地。 灰仆仆的街道,灰仆仆的住房,灰仆仆的人。 不过空气清新,行人也是行色匆匆,站在街道上都能感受到那股繁忙。 这个年代也挺好,她上辈子没有亲人也没有贴心的朋友,想必她的死也像这片漂浮的蒲公英一样,不会溅起半点水花。 而她在这个年代有了亲人,有了爱人,现在…… 手落在她的腹部,有了自己的至亲骨肉。 真的很好很好! 陡然间,她感觉自己在这个年代有了一种归属感。 省城的发展确实比红枫县好了太多。 街上已经有人背着背篓偷偷摸摸做交易,远处的红袖章可能见多了,也没跑来抓人,街上人穿的衣服也不错。 程语楠决定去百货大楼一趟,给家里人买点礼物,也顺便看看这边的衣服跟头绳。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