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小金毛守在野猪尸体旁边,一边看守,一边流着口水。 夕夕路过,瞥了它一眼。 小金毛乐呵呵的,就想去舔夕夕的毛,以示亲近。 结果夕夕一记喵喵拳,打歪它的狗头,又跑到别处巡逻去了。 小金毛也不感觉疼,晃晃脑袋,一脸的茫然。 宋启见状摇摇头,夕夕这小猫高冷的很,最近是跟自己混熟了,才显得亲近一些,和其他人、灵宠交往时依然非常警惕。 当然,猫和狗的天性也生来冲突—— 对猫而言,舔毛是上位者对下位者才能做的事情,小金毛此举无异于挑衅。 宋启喊了几声,让夕夕不要欺负金毛。 尿尿娃倒是无所谓,还强调道: “放心,别看我家小狗傻乎乎的,真遇到危险,可一点都不含糊。” 据他所言,这只小金毛还是混血,其祖父是从桃花源天墟进口的优等灵宠,甚至能单挑成年东北虎。 到了它这一辈,资质差些,但战斗力依旧不俗。 宋启闻言,惊疑地打量一眼小金毛,见它还在傻笑着,吐着舌头流着口水。 于是忍不住感慨: “都说狗随主人,没想到,基因这么好的狗也难以幸免。” 尿尿娃:“……” 忙活了半天,一座简易木屋的框架差不多出来了,虽然有点透风,但凑合一晚问题不大。 尿尿娃又捡来许多干草干树叶,可以当做床垫,靠近火堆烘一烘,保暖不成问题。 已是下午,宋启不再完善庇护所,而是用小刀处理野猪。 剥皮,放血,切肉,放锅里开始煮,再加点带来的食用盐,一顿大餐就有了。 他并没有用木签串肉去做烧烤。 野外生存时,烤肉或许吃的更香,但铁锅煮肉能保住最多的食物营养。 一大锅肉,连汤带油,都进了两人肚子里。 汤里还有一些没吃完的红色浆果,甜滋滋的,喝起来格外香。 宋启吃的比尿尿娃还多,【肉食者】属性刷了不少。 小金毛也分到了一大块肉,夕夕则更省心些,抓了几只类似田鼠的小东西,自己就解决了伙食问题。 这样算算,一头小野猪四十多斤重,也不是一两顿就吃得完的。 剩下的肉,都用绳子挂在高高的树上,等它风干,也是防止被小动物偷走。 第(2/3)页